2026年6月16日,全国多个省市医疗器械采购平台发布了重要公示信息,涵盖骨科脊柱类耗材挂网、中药配方颗粒阳光采购结果公布、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以及部分药品暂停采购等动态。以下为本日重点内容梳理。
一、上海:四类医用耗材挂网范围扩大,部分药品采购资格被暂停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于6月16日发布通知,正式启动消化介入类、骨科脊柱类、人工晶体类、运动医学类等四类医用耗材的挂网相关工作。本次涉及产品种类丰富,包括固定板、螺钉、融合器、棒、骨水泥搅拌器、椎体成型球囊、脊柱内镜射频刀头、人工椎间盘、颈椎自稳融合器、纤维环缝合器等骨科及介入类产品。此举进一步扩大了上海医用耗材阳光挂网的覆盖范围,有利于医疗机构采购透明化和价格合理化。
同日,上海还发布了关于暂停安徽长江药业有限公司维生素K1注射液采购资格的通知。自2026年6月16日0时起,暂停该药品在上海市的采购资格。医疗机构应关注相关替代药品的采购渠道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二、宁夏: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结果公布,中成药联盟采购持续推进
宁夏回族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公布了2026年5月份中药配方颗粒阳光挂网结果,并要求开展配送关系维护及购销三方合同签订工作。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中药配方颗粒管理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此次挂网结果公布标志着宁夏在推进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阳光采购方面取得阶段性进展,有助于提升中药采购的规范化和透明度。
此外,宁夏还转发了全国中成药首批扩围接续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第二年)及全国中成药第三批联盟集中带量采购的相关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和生产经营企业按要求参与,报名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19日。
三、江苏: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公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公示
江苏省发布了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的通知,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牙冠挂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已按规定程序完成口腔牙冠联动挂网产品的审核与公示,正式公布挂网产品目录。这将有效规范口腔牙冠类产品的采购价格,降低患者口腔修复的医疗费用负担。
此前,江苏省还公示了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公示期已于6月13日结束。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的挂网采购,为特定疾病状态下的患者提供了更为规范的采购渠道保障。
四、四川、浙江、湖北、内蒙古:多平台同步推进采购管理
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中心发布了川药招〔2026〕126号公告,关于领取《拟给予信用评级通知书》的相关要求,涉及安徽海利医疗设备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这是四川省落实国家医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的具体举措,旨在规范医药企业的信用管理。
浙江省转发了神经介入通路导管、经外周中心静脉导管(PICC)、输液港、眼科手术用重水等产品的省级公立医疗机构组团采购审核情况公示,标志着浙江省在组团采购方面持续发力。
湖北省发布了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拟挂网产品目录公示(2026年第6期),要求做好药品、医用耗材网上交易工作,并对部分医用耗材及企业信息变更进行了公示。
内蒙古自治区医药采购中心发布了关于开展2026年上半年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配送企业报名工作的通知,同时转发了京津冀"3+N"联盟骨科创伤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接续采购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通知,要求各盟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按时完成数据填报。
五、行业趋势观察
从6月16日的采购动态来看,全国医疗器械采购管理呈现以下趋势:一是骨科、介入类高值医用耗材的挂网范围持续扩大,各地纷纷启动新一轮的挂网审核和公示工作;二是中药配方颗粒的阳光采购在宁夏等地加速推进,政策落地效果明显;三是信用评价体系在四川等地的招采工作中持续发挥约束作用;四是省际联盟采购(如京津冀"3+N"联盟)的数据填报和组织工作稳步推进。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应密切关注各地政策动态,及时调整市场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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